保险资金——资本市场的“压舱石”

    2018-12-18 09:47:39 来源:财视中国



    【作者简介:马勇,LOMA寿险管理师、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员服务评价专家,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中国管理科学学会高级会员。在保险信用体系建设、保险营销体制改革、保险CRM价值链建设、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监管体系及内控体系建设、保险业转型发展、保险文化建设、保险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及产业等热点、难点前沿课题上潜心研究、建言献策,取得了突出的学术成果和工作业绩。其改革发展创新成果获得了国内管理科学界和金融保险业(学)界的高度评价。


    银保监会10月24日发布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维护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通知》的发布将给保险公司的长期资金留出更合适空间,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资金和资本性资金。
        

    《通知》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影响
        

    首先,专项产品是按照市场化原则,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有优势但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稳定市场预期。这同过去监管鼓励险资入市不同,将选择权给了市场主体,主要是赋予保险资管机构更多的投资自主权,通过资管产品投资股权、债券帮助民企融资,从而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长期资金支持,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随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监管对险资股权投资将不再有行业范围限制,同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的市场机制来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其次,尽管“专项产品”是保险资管机构响应号召开展的类政策性业务,但仍需秉承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市场化思路。在标的遴选和品种投资上,努力挖掘本身质地较优,且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和业绩表现确定的上市公司。应当结合退出方式安排制定合理的封闭期和存续期,使专项产品资金切实起到维护市场稳定的积极作用。
        

    同时,《通知》明确,专项产品不纳入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计算投资比例。所以,从产品形式上,保险资管公司更可能将这类产品做成固定收益型,更加符合保险资金对现金流需求和避免市场波动性的要求。
        

    这是一个政策上的放松,未来在投资标的和形式方面可能会进一步放开。部分保险公司管理能力也有待提高,秉持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以及加强防范风险的意识仍非常重要。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规范操作和风险控制等实质性操作性问题
        

    《通知》发布后,国寿、人保、太平、阳光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先后设立了合计规模680亿元的系列专项产品并完成登记手续,标志着保险资金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在设立专项产品的过程中,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要注意规范操作和风险控制等实质性操作问题。
        

    首先,做好充分的风控机制安排和信息披露。除了《专项通知》及各项产品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要求外,鉴于专项产品的特殊功能,作为产品的管理人应当做好充分的风控机制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1)以书面形式落实约定退出机制,如有股东受让/回购、上市公司回购、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安排的,应当在投资前签署相应的《远期受让协议》、《回购协议》等。法律流程和文件应当规范严谨,避免出现任何法律纠纷;
        

    (2)对于投资标的的集中度,应当进行动态的追踪管理,并与上市公司和其他管理人做好信息交互,避免出现各机构产品扎堆投资,导致风险二次聚集的情况;
        

    (3)应当做好对投资标的的跟踪机制,当其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及时作出应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人利益。
        

    其次,与投资人做好充分的风险揭示和投前沟通。此类专项产品的投资人为保险机构、社保基金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理论上除了险资之外,银行理财、券商资管计划、养老保障产品等也可以投资专项产品。鉴于此类产品设立目的的特殊性,应当在销售时向投资人做好充分的风险揭示,使之充分知晓产品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政策风险等不确定情况,以及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向资金方提供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另外,此类产品在大类资产比例监管口径下纳入“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需要与资金方做好投前沟通,确认其符合监管比例要求。
        

    最后,履行完整的申请登记和数据报送手续。在发行专项产品前,应当按照通知规定,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中保登”)完成申请登记手续。《专项通知》中未明确是否采取首个产品报批、后续产品备案的制度,有待后续与监管部门或者中保登公司进行沟通确认。另外,应当严格按照《专项通知》要求,完成每月的常规数据报送,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保险资金——资本市场的“压舱石”
        

    从历年来A股市场的起落与保险投资的关系来看,股市大跌时期亦是保险资金走入市场、发挥资本市场“压舱石”作用的重要时机。
        

    2001年,股市大跌,1300点的政策底先后被市场击穿九次,大熊市持续了4年之久。
        

    2005年,原中国保监会联合中国银监会下发《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市涉及的资产托管、投资比例、风险监控等问题。文件规定,比例为公司上年末总资产规模的5%。
        

    2007年,险企总资产逼近3万亿元,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股市再次大跌。受此影响,保险业投资收益大幅滑落,在2006年~2010年期间,由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过度依赖于股票市场,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在1.9%至12.2%之间剧烈波动。
        

    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A股主要指数跌幅超过40%,险企的投资业绩亦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
        

    2012年开始,原保监会推动保险业市场化改革,其中便包括为险资运用松绑、推行人身险费率改革等内容。2013年,险资收益率开始回暖并一路升至5.04%。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又称新“国十条”),原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改革持续推进,保险业的格局被完全打开,保险业投资收益逐渐摆脱对股市的依赖。
        

    2015年中,A股再现股灾。为激发险企投资股市,原保监会先后发布《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融资融券债权收益权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业由此登上资本市场大舞台。2015年年末,保险资金运用实现收益7803.6亿元,同比增长45.6%,平均投资收益率7.56%。
        

    然而,松弛的管制诱发了各路资本的举牌乱象,逐渐背离险企正轨。以风格激进著称的几家民企保险公司以举牌方式进军产业资本,触发大多数被举牌产业公司的紧张情绪。市场对以安邦系和宝能系为代表的险企提出“钱从哪儿来”的质疑,而宝能系在举牌中运用了万能险、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多种金融工具,涵盖银、证、保、信多个领域。从2015年开始持续一年多的“宝万之争”,到后来的险资掀起举牌潮,无不闹得沸沸扬扬。
        

    “有的人集土豪、妖精及害人精于一身,拿着来路不正的钱进行杠杆收购,从门口的野蛮人变成了行业的强盗。”2015年年末,平素以温文尔雅著称的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演讲中突然脱稿,面对台下数百名来自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券商和保险资管公司等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刘士余愤怒地直斥险资乱象,“我希望资产管理人不当奢淫无度的土豪,不做兴风作浪的妖精,不做谋财害命的害人精。”
        

    2017年,原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重点强化了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举牌或收购行为监管,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机构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自此,险资入市退场。
        

    此后,各大保险公司都进入转型期,大力发展保障型产品,极少在股市举牌。即便是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单,险资也明显减少。截至10月22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有险资的共有395家公司,对比2017年年底454家数据,不少险资选择了退出。
        

    但很快,2018年下半年A股市场出现的明显波动和下滑,又为放松险资管制提供了可能。随着一行两会推出多项稳定市场的举措,保险资金再次被寄予A股“压舱石”的期望。
        

    从以上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的历程回顾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一是保险资金要做资本市场的长期资本,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的投资优势,尽量避免资本市场的波动性对短期投资的不利影响;
        

    二是保险机构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投资者和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要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的力度,保险资金的大资金、长久期对稳定资本市场预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是保险资金要做资本市场的价值投资者和价值发现者,而非短期投机资金,通过险资的长期价值投资来发现资本市场的优质标的,获取资本市场的长期回报,对市场资金和投资理念起着很重要的引导作用;

        

    四是保险资金要做资本市场的合规投资者,要牢牢守住其安全底线,不做“野蛮人”,在合规守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运作方式(本次专项产品即是一个好的尝试)。只要保险资金做好以上几点,就一定能成为稳定资本市场的“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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